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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涉嫌故意毁坏群众财物 群众不解:为何我没资格起诉?
作者姓名:李可  宾语
作者单位:[1]《文摘周刊》记者 [2]《法制与经济》
摘    要:今年春天,在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城北乡发生了一场闹剧:乡政府在“拆违”行动中,不是对违法建设进行拆除整治,而是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进行了“砸毁”,并且一次性连砸30多户。

关 键 词:乡政府  群众  财物  故意  起诉  资格  违法建设  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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