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斗殴流氓犯罪活动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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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顾兆森.寻衅斗殴流氓犯罪活动初探[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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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兆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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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寻衅斗殴,实际上是刑法第160条规定的几种流氓活动形态中“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的合称。从理论上讲,聚众斗殴主要指两伙流氓分子之间的殴斗;寻衅滋事是指流氓分子在公共场所肆意挑衅,无事生非,起哄捣乱,破坏骚扰。这两种行为不仅形式上很相似,在实际犯罪活动中且密切相关,互有交叉。聚众斗殴的,常在公共场所挑衅捣乱;寻衅滋事的,总是唯恐天下不乱,一有斗殴机会必然积极参与。因此,这两种类型难以区分,而且分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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