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监企关系下的罪犯劳动组织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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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福印 郭顺祥 王国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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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河北保定市07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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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劳动是监狱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中国监狱需要长期坚持的做法。劳动改造罪犯要以罪犯劳动能保持现实存在、稳定高效运行为基础,以依法、科学、文明组织与管理为保障。监企分开作为监狱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对组织与管理罪犯劳动的观念、体制、协调机制、管理方式、组织实现形式等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改革试点的实践表明,无论是监狱系统内部还是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都还存在着认识不到位、改革推进慢、企业管理人员心态不稳、制度建设滞后、缺乏创新精神、法律和政策缺失等严重阻碍改革的问题。为此,需要在深化认识的基础上,从创新罪犯劳动组织形式、推进监狱生产立法、完善协调机制、加强罪犯劳动运行监管、稳定企业管理人员、强化劳动改造考核等方面,进一步构建和完善罪犯劳动组织与管理,这样才能尽快适应新体制的要求,巩固和提高新体制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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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罪犯劳动 组织形式 管理方式 协调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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