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从立法的角度看,协调市场经济运行的法律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市场进入的法律,例如公司法、企业法、正在起草过程中的商事登记法;市场交易的法律,例如合同法等;再一个就是市场退出的法律,破产法就是为了建立一种退出机制,建立一种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机制。1986年颁布的企业破产法(试行)和1991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19章“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对我国企业法人破产问题作出了规定,对促进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破产行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实践中,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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