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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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文件穗环规字[2021]5号各印刷企业: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规范我市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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