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证据制服不供和翻供的被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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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跃先.运用证据制服不供和翻供的被告人[J].人民检察,19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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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跃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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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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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被告人不供和翻供情况比较突出。在法庭上,公诉人怎样科学地组织和灵活运用证据,依法理论,去伪存真,揭露和证实犯罪,直接关系到检控的成败。1996年底至1997年初,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办理了被告人拒不供认犯罪事实的案件3件3人,被告人先供后翻的案件2件2人。由于我们注意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科学示证,灵活运用证据答辩,使这5名被告人受到刑事制裁,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下面谈谈我们在这方面的粗浅体会。一、庭前补充、完善证据,为庭上示证和答辩打基础我们通过认真、详细地阅卷审查,吃透案件事实、情节,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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