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对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的质疑
作者姓名:薛强
作者单位:天津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系
摘    要:在我国,每年要制定多部法律,而每一部法律又都包含若干条款,如果同一机关制定的两个具体规则由于内容不一致而互相抵触,那么较晚颁布的一条可以自动废止较早颁布的那条,即新法优于旧法。本文指出,如果不审慎的适用"新法优于旧法"这一原则会带来损坏法律的长期确定性、藐视法律传统、容易产生专断的权力这三个不好的后果。

关 键 词:确定性  传统  专断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