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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编办等部门南京市创建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工作意见的通知
摘    要:二○一一年四月二日宁政办发[2011]5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编办、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南京市创建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南京市创建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工作意见

关 键 词:义务教育学校  改革发展  示范区  南京市  工作意见  政府办公厅  均衡发展  优质  公办学校  优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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