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持枪抢劫3个月作案44起自2005年11月起至2006年2月10日间,许立俊等11人经密谋后,多次持枪、刀开车窜到东莞市大岭山、大朗、寮步、常平等镇的茶庄、商店、工厂等地实施抢劫,并开枪射伤和砍伤被害人,共作案44宗。此外,许立俊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实施1宗抢劫;黄功比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伙同他人故意伤害被害人许文星,致其重伤。近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许立俊等11人特大持枪抢劫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抢劫罪依法分别判处许立俊死刑;黄荣宁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林良宁无期徒刑;许国庆等7人有期徒刑14年至5年不等;判处黄功比犯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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