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技术与技术检察——兼论检察机关技术部门的定位和名称问题 |
| |
作者姓名: | 易广辉 段有政 |
| |
作者单位: | 1.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处,450004 2.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处,464000 |
| |
摘 要: |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权的实现主要是通过参与诉讼活动,依法实行监督。检察机关技术部门的工作贯穿于诉讼监督工作的各个环节。技术部门履行对诉讼中技术性证据的监督权(侦查权、审查权),是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决定的,把检察技术部门改称为技术检察部门能更好的反映其法律监督属性。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后,检察机关应加强对司法鉴定活动的监督,维护司法鉴定法规的统一正确实施,是现实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
|
关 键 词: | 检察技术 法律监督 技术检察 司法鉴定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