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日前,笔者到广西采访,听到一则趣事:自治区主要领导分别把自己的组织关系证明信、“驻社区单位党员联系卡”,送到所住社区党组织。这是该自治区开展的一项名为“在职党员双重管理”的活动,让在职党员“回社区报到”。在职党员为何要“回社区报到”?这与社区党建遇到的难题分不开。社区在中国出现,是近几年的事。以往,城市居民基本上是“单位人”,他们居住在单位大院里——不管是本单位还是外单位的,大院的管理都是单位说了算。随着新型住宅区的兴建、人口流动的增多,越来越多的“单位人”成了“社区人”。然而,社区建设和管理却面临一连串的尴尬:人际关系冷漠,居民只把社区当“住处”。社区内的事,或没有人管,或业主与物业公司矛盾重重。个别社区还成了偷盗、吸毒甚至杀人等不安定因素滋生的土壤。社区也有管理者,但往往不很称职。物业公司收费服务,很少从社区和谐方面考虑;居委会名为居民自治组织,但人数太少,无力管理数量庞大、成分复杂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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