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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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公布《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自2004年8月30日起施行。主任李荣融二○○四年八月二十五日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真实反映企业国有资本运营状况,规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工作,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务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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