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一起左手"签字立据"的真假迷案,于2013年9月19日在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调解结案。该案中被告人故意以左手签字以及一波三折的审理过程警示人们:签字立据也有风险!左手书写欠条引纠纷现年56岁的吴明仁在江苏省镇江市经营一家个体建材部,与同在镇江市的冯秋生经营的漆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有业务往来。由于合作时间久,吴明仁和冯秋生都抱着诚信的态度给予对方足够的信任,从来没有发生过经济纠纷。在合作中,出于生意上的方便简约,吴明仁与冯秋生形成了相互认可的交易习惯:冯秋生要货时即通知吴明仁送货,由冯秋生或其雇佣人员出具收条;而冯秋生付款后,则由吴明仁或其雇佣人员将收条交给冯秋生。然而,这样诚信的合作在2010年年底发生了变化,冯秋生在结算货款时没以前那么爽快了,时间总是一拖再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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