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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刑法中止犯的处罚原则
作者姓名:韦加速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400031
摘    要:本文通过对我国刑法第24条第2款的分析,指出其中的“损害”应当是指符合其他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即能独立成罪的危害结果,而非任何危害结果,但包括无形的、非物质的结果;对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以其所构成的其他犯罪定罪,而不因以中止犯定罪处罚,因此提出立法建议:第24条第2款直接规定:“中止犯应当免除处罚”。

关 键 词:独立成罪  无形结果  独立定罪  结论
文章编号:1009-7759(2003)04-0053-02
修稿时间:200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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