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刑法中止犯的处罚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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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韦加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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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4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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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通过对我国刑法第24条第2款的分析,指出其中的“损害”应当是指符合其他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即能独立成罪的危害结果,而非任何危害结果,但包括无形的、非物质的结果;对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以其所构成的其他犯罪定罪,而不因以中止犯定罪处罚,因此提出立法建议:第24条第2款直接规定:“中止犯应当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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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独立成罪 无形结果 独立定罪 结论 |
文章编号: | 1009-7759(2003)04-0053-02 |
修稿时间: | 2003-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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