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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构建路径选择的思考
引用本文:宋晓丹.关于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构建路径选择的思考[J].前沿,2010(13):61-65.
作者姓名:宋晓丹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44;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环境侵权救济机制研究》(项目编号为:06&ZD034)的成果之一
摘    要:当代社会环境纠纷解决手段虽然已经多元化,诉讼方法却仍然是解纷机制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传统诉讼法在救济环境侵权时存在重重障碍,需要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学界关于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建立的路径有改良与革命两种观点的争论,但实质上两者是针对同一问题的不同方面所做的解答。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建立应在现有制度框架下完成,一方面需要传统诉讼法通过改良作好接纳新制度的准备,另一方面则要完成环境权理论的夯实,具体通过诉讼先行的方式推动现实准备的完成进而确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关 键 词:环境公益诉讼  改良  革命  路径选择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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