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立法模式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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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党日红 罗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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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北京,100048 2.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北京100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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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与俄罗斯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立法模式同属于二元标准模式下的明示规制形式,这是历史原因导致的两国法律制度互相融通的结果。苏联解体后,1996年颁布的俄罗斯联邦刑法典深受西方国家人道主义思潮的影响,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问题的规制凸显人道主义的色彩,虽然两国均使用二元标准模式,但是俄罗斯刑法采用年龄界限与个别更正相结合的形式,增加了“心里发育滞后者的免责条款”;而且,关于未成年人相对负刑事责任的范围两国列举的明确程度不同,俄罗斯刑法典标明条款的列举方式避免随意解释的可能性,值得研究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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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俄罗斯 刑事责任年龄 立法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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