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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摘    要: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了解决当前户籍管理工作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加快我国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国务院批转下发了《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01]6号)。现将国发[2001]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一、我市实施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范围我市实施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

关 键 词:公安  户口  改革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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