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法律共同体初论
引用本文:鲍禄.法律共同体初论[J].求实,2003(12):49-52.
作者姓名:鲍禄
作者单位:对外贸易经济大学,北京,100029
摘    要:法律共同体 ,是完全以法律为基础 ,实现着法律秩序的社会组织形式 ,千年以来 ,法律共同体以多种表现样式存在着。法律基础、法律系统和裁判功能 ,以及对法的信仰是法律共同体生存、发展的要件。当今社会 ,国家法、国际法、超国家法都可以是法律共同体存在的形态。法律共同体是排他的、独立自主的和自足的系统 ;依其自身的规律 ,有意识地改造社会 ,共同发展 ,并创设新型的法律共同体 ,是人类社会进步的趋势。“一国两制”为中国创设新型法律共同体提供了一种构想。

关 键 词:法律共同体  基准线  硬件和软件  “一国两制”
文章编号:1007-8487(2003)12-0049-04
修稿时间:2003年9月20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