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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共同体初论
作者姓名:鲍禄
作者单位:对外贸易经济大学,北京,100029
摘    要:法律共同体 ,是完全以法律为基础 ,实现着法律秩序的社会组织形式 ,千年以来 ,法律共同体以多种表现样式存在着。法律基础、法律系统和裁判功能 ,以及对法的信仰是法律共同体生存、发展的要件。当今社会 ,国家法、国际法、超国家法都可以是法律共同体存在的形态。法律共同体是排他的、独立自主的和自足的系统 ;依其自身的规律 ,有意识地改造社会 ,共同发展 ,并创设新型的法律共同体 ,是人类社会进步的趋势。“一国两制”为中国创设新型法律共同体提供了一种构想。

关 键 词:法律共同体  基准线  硬件和软件  "  一国两制"  
文章编号:1007-8487(2003)12-0049-04
修稿时间:200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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