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教育的法制环境现状与发展 |
| |
引用本文: | 陈文敏.香港高等教育的法制环境现状与发展[J].法学,2004(10):23-29. |
| |
作者姓名: | 陈文敏 |
| |
作者单位: |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 |
| |
摘 要: | 经验表明 ,微观管理大学只会窒息大学的发展 ,政府只要保障经费是用于大学教学和大学的教研质素 ,而毋须规管学生人数或课程项目 ,这样大学便可更灵活发展。香港大学的管理层由三部分组成 :校务委员会、教务委员会及校董会。校务委员会主要由校外人士组成 ;大学的聘用条件基本上追随政府公务员的聘用条件。大学的经费主要来自政府拨款 ,并由教资会决定如何分配予各大学。为鼓励各大学进行研究 ,香港政府另设研究资助局 ,对个别研究项目进行资助 ,以提升各大学本身的研究水平。大学教育并非职业培训 ,不能单以社会需求作衡量标准 ,否则 ,人文科学便难继续存在。
|
关 键 词: | 香港 高等教育 法制环境 学术素质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