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的决定
摘    要:1.2011年5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71号公布2.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一、第五条增加一项,作为第四项:当事人因涉嫌严重违法而被立案调查,且其涉案场所、账户或者人员已经被执法部门调查的。二、第十一条中的冻结、查封通知书修改为冻结通知书或者查封通知书。

关 键 词:中国证券  通知书  管理委员会  冻结期  证券持有人  证券监督管理  当事人  证券公司  实施办法  查封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