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四种警务模式”是实现“少发案”的关键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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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传安.建立“四种警务模式”是实现“少发案”的关键措施[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2):2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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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传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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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兴山县公安局 湖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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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把有限的警力和群众这一无限的治安资源积累到一起,变“城镇控制,农村预防”的治安模式为“防在基层、联防联治、幅射城镇、形成网络”的治安防范新格局,建立起以静态管理为依托,在城镇乡村实施动态管理,以基层基础建设为根本,建立“四种警务模式”的治安防范网络体系,是实现“少发案”的关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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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治安防范 四种警务模式 群防群治 网络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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