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0年周××调入××商城实业有限公司处工作。任仓库保管员。2001年8月,××商城实业有限公司改制,周××与××商城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城职工身份置换协议书》。解除劳动关系后,以经济补偿金入股,成为××商城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商城实业有限公司承诺为周××缴纳养老保险并签订聘用合同。之后周××在原岗位工作,但××商城实业有限公司未按其承诺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金。2003年8月因周××岗位撤销,××商城实业有限公司未再另安排申请人工作。周××要求××商城实业有限公司为其安排合适的工作,并补偿周××工资及补缴养老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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