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相互认可法院民事裁判实务的非均衡性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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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薛永慧.两岸相互认可法院民事裁判实务的非均衡性研究[J].台湾研究集刊,2024(1):5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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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薛永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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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2ZDA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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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对两岸相互认可法院民事裁判的司法实务,包括两岸相互认可法院裁判的基本情况、申请认可的裁判文书种类、法院裁判结果及裁判理由等进行系统考察后可以发现,两岸相互认可法院裁判实务呈现较法律规定更明显的非均衡性:大陆人民法院展现了较法律规定更为宽松和开放的态度;台湾地区法院对于法律规定模糊、存有较大裁量空间的事项,采取或限缩或扩张解释,对认可人民法院裁判秉持严格和保守立场。非均衡性的根本成因在于两岸互信失衡和目标相异,台湾地区司法人员立场纠偏和大陆司法品质持续提升是可能的矫正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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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两岸 民事裁判认可 司法实务 非均衡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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