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及其构成
作者姓名:刘茂林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摘    要:宪法全面实施是新时代我国宪法实施观的新发展。从宪法实施内容、方式、主体等维度形成的宪法全面实施观,指向宪法实施内容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宪法实施方式的协调性以及宪法实施主体的协作性。保证宪法全面实施,需要一套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该制度体系遵循系统论方法,呈现为“引领性制度—框架性制度—主体性制度—保障性制度”的体系架构。引领性制度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确定宪法全面实施的根本方向;框架性制度由宪法修改制度、宪法解释制度、合宪性审查制度构成;主体性制度包括依宪立法制度、依宪执法制度、依宪司法制度、依宪决策制度和依宪施策制度;保障性制度则指向宪法理论研究制度和宪法宣传教育制度。当前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中,部分制度机制仍然存在不足,不利于释放制度体系的治理效能,为此须进一步完善党领导宪法全面实施的引领性制度,在框架性制度中健全宪法解释机制、合宪性审查机制与备案审查机制,完善依宪决策、依宪施策的主体性制度和宪法宣传教育的保障性制度。

关 键 词:宪法全面实施  制度体系  系统思维  党的领导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