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
摘    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09年8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 键 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9年  标识管理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