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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立法听证制度存在的问题
引用本文:杨胜.我国立法听证制度存在的问题[J].学理论,2010(35).
作者姓名:杨胜
作者单位:中共无锡市委党校,江苏,无锡,214086
摘    要:由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尚不够完善,加上立法听证在我国刚刚开始起步,立法听证在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首先,是听证主体表现比较"懒"的问题,无论是听证主导机关,还是听证会的其他参与对象,都存在一个积极性不够的问题.其次,是听证客体比较"散"的问题.综合各地立法听证规则中关于适用事项范围的具体规定,听证客体的范围呈现出一定程度的混乱.再次,是听证内容比较"浅".实践中出现了听证机关对于听证重点、焦点问题的把握不够准确、而听证参加单位及个人准备对相关问题的分析及表达不够深入等问题.同时,听证制度还存在听证程序比较"乱",不够规范以及听证效力比较"软"等一系列问题.

关 键 词:立法  听证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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