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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抵押权与质权的竞合——兼讨论《担保法》解释第79条
作者姓名:刘力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法学院
摘    要:在担保物权制度中,以担保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在同一债务人的财产上存在数个不同的担保物权时,谁应优先受偿呢?本文拟以抵押权与质权在同一动产上的竞合问题进行探讨。

关 键 词:担保物权竞合  抵押权  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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