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公证机构的法律定位及其法律后果——兼对行政、事业、合作体制公证机构的合法性进行考量
作者姓名:魏建明
作者单位:福建省沙县公证处 主任、公证员;
摘    要:公证机构的主体资格、职权行为、职权侵权责任等定位要素都共同指向了它的非行政性特征。事业、合作体制的公证机构具备了法定公证机构的基本属性,而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却遭到公证机构法律定位的排斥。公证机构法律定位后,行政体制公证机构继续存在及公务员身份公证员的继续执业,将面临着较严重的法律问题,同时法律定位也将对公证机构的内部分配制度产生积极的影响。

关 键 词:公证机构  法律定位  契合判断  法律后果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