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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程序违法属于不予执行劳动仲裁裁决的审查范围
作者姓名:卢瑞华
作者单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案情】【案例一】不予执行申请人(被执行人):北京嘉华公司。不予执行被申请人(申请执行人):郭某。郭某原系北京嘉华公司(以下简称嘉华公司)员工,因工资及补偿金问题与嘉华公司发生争议。后郭某向北京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作出的裁决生效后,郭某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嘉华公司提出不予执行申请,理由为:仲裁委未向嘉华公司送达出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

关 键 词:仲裁裁决  程序违法  审查范围  申请执行人  应诉通知书  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  民事诉讼法  违反法定程序  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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