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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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17年10月26日)沪府发[2017]8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2012年4月28日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沪府发[2012]46号)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废止.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第一条目的为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完善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的告知承诺,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行政审批申请,行政审批机关一次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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