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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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16年12月29日)沪府发[2016]11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本市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失能人员基本护理需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和《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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