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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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17年3月15日)沪府发[2017]1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进一步做好本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以下简称"被征地")上的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以下简称"就业和保障")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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