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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鱼”游得更欢畅
作者姓名:姚伟
摘    要:企业是市场经济主体、增加就业的重要载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力量。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2008年12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时隔半年多,《条例》的执行情况又是怎样,是否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呢?7至8月份。省人大常委会对我省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

关 键 词:企业经营管理者  省人大常委会  市场经济主体  社会和谐稳定  国际金融危机  《条例》  国家税收  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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