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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立案不实的原因及对策
作者单位:浙江省公安厅刑警总队
摘    要:近年来,各地对刑事案件的立案工作很不规范,立案不实问题已成为久冶不愈之顽症。据调查.立案不实主要表现在不破不立、破了不立、隐瞒不立、立案不准确、立案不上报等。从去年浙江省杭州、宁波、嘉兴、台州四市抓如实立案后统计上报的案件数推算,目前多数基层公安(分)局立案数是实际发案数的60%至70%,少数地方实际立案数仅为实际发案数的30%左右。这种情况如果任其发展,不仅与新《刑事诉讼法》相抵触,而且客观上掩盖和放纵犯罪,严重影响对社会治安形势的正确剖析,容易造成打击犯罪决策的偏差,同时掩盖了公安机关工作量,不利于增加对公安机关的投入,还助长了弄虚作假歪风,败坏了党风和警风,因此,立案不实有百害而无一利,必须坚决予以纠正。一造成立案不实的原因何在?从调查情况看,笔者认为既有思想认识问题等主观因素,也有实际工作中措施、方法问题等客观原因,主要反映在以下五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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