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东丰县采取四项措施整治买官卖官行为。一是学习动员,提高思想防范意识。按照《通知》的要求,县委及时召开各种会议,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进行动员部署,并将《通知》文件印发到副县级以上领导成员、乡镇及县直各部门领导干部手中,确保学习传达到位。同时,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将《通知》列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校主体班次培训主要内容,认真组织干部进行学习,深刻领会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重大意义,把纪律要求和违纪后果向干部讲清楚,教育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坚持党性原则,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真正做到教育在前、预防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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