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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择业者一个公平的起点——《就业促进法》设专章保障就业平等权
作者姓名:蒋新颖
摘    要: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劳动者实现生存权和发展权起点。如果在起点是就无公平可言,也不可能公平地享有其他权利。然而我国目前的劳动就业市场,各种五花八门、或明或暗而又几乎无微不至的"就业歧视",正是其中一大刺眼的"风景线"。据统计,在目前中国的就业市场上,90%以上的招聘广告均含有歧视性条款,年龄歧视、性别歧视、学历歧视、户籍歧视、地域歧视乃至身体歧视如身高、相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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