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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审理程序初探
引用本文:姚旭斌.单位犯罪审理程序初探[J].法律适用,1997(6).
作者姓名:姚旭斌
作者单位:江苏省宜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单位犯罪的特点对审理程序的影响我国的刑诉法颁布时,单位还不能成为犯罪主体,故此,刑诉法中并无单位犯罪诉讼程序的规定,修订后的刑诉法对此仍未作规定,由于单位犯罪有不同于自然人犯罪的特点,适用现行刑诉法审理单位犯罪案件,会遇到一些问题。一、单位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单位犯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这些组织体,而不是生命体,这种组织体本身不能直接具有某种意志,也不可能直接实施某种行为,它的意志由自然人的意志形成,它的行为要由自然人来实施。单位这些区别于自然人的特征,决定了单位参加诉讼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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