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贯彻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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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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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豫政办〔2007〕90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编办《关于贯彻〈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七年八月二十九日关于贯彻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意见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中央编办、人事部制订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国办发〔2007〕34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国务院决定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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