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刑事赔偿相关问题的几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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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东,张艳.对刑事赔偿相关问题的几点思考[J].天津检察,2006(1):5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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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东 张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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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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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22人提出的刑事赔偿申请,经审查后决定给予赔偿的11人9件,总计赔偿金额28万余元。从给予赔偿的9件案件看,职务侵占案3件,受贿案2件,抢劫、伤害、诈骗、走私普通货物案各1件。给予赔偿的原因均为人身受到错误羁押。形成错误羁押的原因主要是:(1)因提起公诉后证据发生变化,而最终引发赔偿的4件。如刘某职务侵占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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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赔偿 职务侵占案 检察机关 赔偿金额 提起公诉 受贿案 羁押 原因 受理 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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