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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林业部关于稳定山权林权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情况简报的通知
摘    要:一九八一年七月十一日遵照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现将林业部《关于稳定山权林权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情况简报》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稳定山权林权,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是党在农村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的一项根本措施,同时也是关系到山区、林区安定团结的一件大事。今年三月八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要求各地"必须尽快作出部署,组织力量在明春以前完成这项工作。"鉴于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请各地务必加强领导,作出具体部署,建立领导小组,组织工作队伍,抓紧进行。凡是行动迟缓的地方,都要迅速赶上来。各地要将这项工作的部署和进展情况,于近期内向国务院做一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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