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相法计算耳廓缺损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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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连生 郝兴杰 王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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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宝坻县公安局,天津,301800 2. 天津市公安局,天津,300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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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试行 )》中均对耳廓缺损程度的下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何计算耳廓缺损程度 ,还没有一种公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方法。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中规定以面积来计算耳廓缺损程度 ,但未明确是表面积还是投影面积 ,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试行 )》中只提及耳廓缺损 ,对计算未做规定。刘永全[1] ,等人提出以人体正常解剖学标准体位时耳廓的左 (或右 )前方、正前方、正后方、正上方、正下方五个方向用摄影方法取得耳廓三维透视投影面积 ,以缺损最大值作为耳廓投影面积的缺损程度 (% )。笔者认为其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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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照相法 计算 耳廓缺损程度 法医鉴定 |
文章编号: | 1004-5619(2000)02-0103-01 |
修稿时间: | 1999-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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