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民法上的虚伪意思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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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红梅.浅析我国民法上的虚伪意思表示[J].法制与社会,20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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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红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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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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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学界对我国民法上的虚伪意思表示一直以来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认为我国《民法通则》第58条第4项或第7项和《合同法》第52条第3项或第4项是虚伪意思表示理论的规范基础的说法值得商榷。本文指出在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为虚伪意思表示理论找到请求权规范的方法是对《民法通则》第55条第2项进行反面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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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虚伪意思表示 规范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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