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主体的界定
作者姓名:高志玲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法学院
基金项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软科学项目(项目
摘    要:在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法中,由于对犯罪主体的表述使用了“近亲属”、“关系密切人”等模糊性词语,所以理论研究部门及司法实践部门对该罪主体的范围的理解差异较大。“近亲属”的范围采用《刑事诉讼法》划定的范围比较妥当,“关系密切人”的判定必须考虑现实生活中关系密切的事实,且在实质上这种关系可以对国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力。

关 键 词:利用影响力  受贿罪  犯罪构成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