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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决定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
摘    要: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保持就业局势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决定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根据三部委部署,从2009年至2010年,集中对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对失去工作返乡的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促进其实现转移就业或返乡创业;对失业人员(包括参加失业登记的大学毕业生、留在城里的失业农民工)开展中短期技能培训,帮助其实现再就业;对新成长劳动力开展储备性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

关 键 词:职业培训计划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职业技能培训  国际金融危机  转移就业  返乡创业  失业登记  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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