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模式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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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博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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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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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行政法上两个基本的救济制度和纠纷解决机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程序衔接的设置缺乏统一标准,不但无助于行政纠纷的及时化解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甚至还会引发行政权与司法权的相互侵蚀。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模式应明确司法最终原则,推行自由选择模式,严格限定行政复议前置适用的范围,取消行政复议终局模式,严格限定迳行起诉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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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诉讼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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