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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丧失继承权,子女可否适当分得祖辈遗产?
摘    要:去年6月.王某的丈夫在一次事故中不幸遇难。同年12月,公公也因病去世。公公生前没有立下遗嘱,由于王某现在无生活来源.孩子还未成年。所以在分割公公遗产时,王某主张孩子进行代位继承,可孩子叔叔、姑姑们不同意。他们认为王某丈夫生前经常打骂、虐待父亲.并因此而被判过刑,根据法律规定,已丧失继承权.因此王某孩子也就没有代位继承权了.

关 键 词:代位继承权  父亲  遗产  祖辈  子女  生活来源  法律规定  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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