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通知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摘    要:[文(令)号]法发〔2007〕15号[公布日期]2007·4·9[类别]民商法·物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已由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将自2007年10月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