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解放思想要把握“三项标准”、强化“四种意识”、做到“五个注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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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勤裕.民政部门解放思想要把握“三项标准”、强化“四种意识”、做到“五个注重”[J].广东民政,2008(4):2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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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勤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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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汕头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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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全省上下正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掀起新一轮学习讨论解放思想的热潮。作为担负着党和政府维护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缓解社会矛盾、发展社会民主、体现社会公平、加强社会管理、推动社会和谐重任的民政部门,面对民政对象日益增多、民政职能不断拓展、工作任务越来越重、业务要求越来越高的新形势,很有必要通过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思路,不断推动民政事业的改革、创新和发展。笔者认为,民政部门解放思想要把握好“三项标准”、强化“四种意识”,努力做到“五个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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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政部门 解放思想 四种意识 标准 学习讨论 生活权益 党和政府 社会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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