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失业保险市级统筹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
摘    要: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失业保险市级统筹试点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 键 词:劳动保障厅  市级统筹  失业保险  人民政府办公厅  江西省  省财政厅  省政府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